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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土地承包法》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8 17:15: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好法院内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接轨工作的同时,针对大格勒乡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委派法官,深入乡镇,宣传讲解土地承包法,解难释疑,深受农村基层广大干部和农民的欢迎,并取得积极效果。

    法官们面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以土地承包法为主线,从法律适用、行政执法、村民守法、用法等角度集中进行宣传讲解,并结合环境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征用土地中存在的一些误区和不正确认识,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辨析各类问题的合法与非法的法律界限,明确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进行法律规范。

    广大干部和群众认为,法官们的宣讲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转变,促进“六保”“六稳”及环境保护,以及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