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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3273”品牌 全力推进一站式建设的“格尔木实践”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8 17:39:07 打印 字号: |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强化矛盾纠纷前置治理责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突破口,以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推进诉服中心提档升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新需求,依托诉调对接、分调裁审、调解工作站、多元化解、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维度支撑,创建“3273”品牌坚持三个原则,凸显两个目标,把推七个路径,争取三项成果,以高站位、强担当逐步实现两个“一站式”建设跨越式、深层次的理念升华和机制创新,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三个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坚持以制度变革为动力,着眼诉讼制度效能化和诉讼程序精细化,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引导群众选择恰当方式化解纠纷,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

(三)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司法保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和类型化专业性调解工作“第二道防线”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把诉源治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实现解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以非诉讼程序解决,集中力量解决更具规则性、指导性意义的案件。

 二、凸显两个目标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推进诉服中心提档升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新需求,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立足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正确认识大局、精准把握大局、全力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把推七个路径

(一)坚持完善诉调一体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条件的个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健全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推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发挥纠纷解决的裁判规则引导、纠纷案例预判、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调解资源整合等作用。加强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在保证审判信息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大数据的挖掘应用。现已办理诉前司法确认案件44件。

(二)坚持“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以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为载体,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工作。通过全国四级法院诉讼服务信息资源自动化汇聚和大数据管理,进一步利用高科技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人工智能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深度融合与拓展应用,提升网上立案、跨越立案、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在线司法确认、案件分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人工运行的环节和时间,优化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与效率。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以来调解案件2839件,成功率99.89%。

(三)坚持“分调裁审”一体化。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确定简案范围。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制作类案文书模板,全面运用智能语音、网上审理等方式提升审理效率。

(四)坚持以道交一体化平台为先锋,完善类型化专业性调解机制。2020年5月20日,市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挂牌成立,标志着格尔木法院类型化专业性调解机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已成功调解26件案件。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除不适宜调解的以外,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并将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名册录入平台,方便当事人选择。

(五)坚持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强化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作用。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健全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指派专人开展联络工作。建立健全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类型化专业性诉前解纷作用。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向中共格尔木市委、中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中共格尔木市委政法委员会呈送《关于建立市委领导市政府主导非诉解纷优先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

(六)坚持拓展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功能。对接最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新平台,完成数据汇聚,打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和巡回服务“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新增14块便民LED电子屏,配有5台自助终端服务器。

(七)积极落实“走出去,引进来”工作要求,多元解纷工作稳步提升。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聘请具有一定群众基础、较强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群众担任“特邀调解员”,组织格尔木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格尔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格尔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委员会调解员共30人,进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培训,并向调解员印制分发平台使用手册。通过合理引入调解人员,强化培训,有效整合社会解纷人力资源,推动优化司法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三、争取三项成果

(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无讼村社区建设为牵引,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树立“共同体”治理理念,提升“大治理”治理方式,构建“全市域”治理体系,坚持“调解前置”,累计转移调解案件289件,调解成功88件。2020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482件,成功率100%。

(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创新打造现代化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力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实现诉讼服务“一网统管”,全面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1.0版76项指标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2.0版74项指标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

(三)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协同联动机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受理各类跨域立案案件。网上立案成功324件,跨域管辖受理8件,成功立案5件,协助跨域立案6件。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坚持司法为民,以目标为导向,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在线调解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法院”建设,高度重视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工作,以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目标,紧紧咬住“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要求,持续调高工作标尺,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开展精准服务,以一站式建设的“格尔木实践”,打造“枫桥经验”的“格尔木样本”。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