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成要素和重要基石,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在基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感知在基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指明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精准部署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点任务和实现途径。人民法院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当好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是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使命责任。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努力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的引领,实现市域治理新格局。一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提升法院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整体格局,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凝聚法院在社会治理领域的能量。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每周五为“党建+业务”学习日,已组织全院干警轮训13期1300人次;持续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加强视频培训、在线学习,已组织干警培训16期194人次。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公正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件处理和真真正正的便利服务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止7月31日,审执结案件3332件,案件正确率98.64%,一审服判息诉率93.54%。三是坚持深化司法公正,通过积极发挥审执职能,依法公证裁判,定纷止争,主动参与、推动诉源治理。
坚持发挥审执职能,拓展市域治理新路径。一是围绕平安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刑事犯罪,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市场秩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三年目标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以“打伞破网”开路,以“打财断血”断后,以“问题整改”提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限时按期办结了全部涉恶案件,在5月底将已受理的6起涉恶案件全部清结,上级法院对6起案件均已维持我院一审判决。审结的涉恶案件中判处罚金232.9万元,已执行到位61.1万元,判决追缴违法所得310.5523万元,已追缴到位292.2846万元。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供司法支持。7月28日,公开审理一起要求撤销公安机关行政登记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30名市公安局干警参与旁听,同时进行互联网直播。三是构建“漏斗形”层级递减的矛盾纠纷化解结构。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加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加快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向中共格尔木市委、中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中共格尔木市委政法委员会呈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市委领导市政府主导非诉解纷优先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四是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开展“分调裁审”改革,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切实把显著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力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实现诉讼服务“一网统管”,全面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1.0版76项指标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2.0版74项指标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一。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839件,成功率99.89%。五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针对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特点,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通过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形成了“民事速裁机制、调诉结合机制、庭前预备机制、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以及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六是聚焦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要狠抓审判监督管理,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健全审判权运行、院庭长监督管理、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等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共保留审判业务部门6个,非审判业务部门4个,新调整的24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已全部到岗办公。强化各庭室良性互动,推行审执“沙龙”,搭建“求实室”交流平台,打造“八和调解室”。七是聚焦诚信社会,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切实巩固发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引导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着力健全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截止7月31日,对186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将11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批62人次,7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
坚持法治保障,实现“三治”集成型治理。一是坚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秉公执法,当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排头兵。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主动站位,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治宣传作品329篇,361篇次被国家及媒体及省、州、市主流媒体转载。二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把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压制邪气、化解戾气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风向标”。有针对性的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宣传工作,综合运用新媒体客户端,占据网络思想文化传播高点,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优秀案例等的挖掘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召开“格尔木市诉调对接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客户端发布法治视频52个,累计点击量19357人次。三是坚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作风做派正的宣传工作队伍,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持续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法治好作品,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优选11位政治站位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干警组成网络舆情队伍,完成网络评论任务77次,发表向上向善的网络评论880条,发布贴文291篇,微博90条,全方位立体化的提供良法善治的舆论环境。
坚持科技支撑,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一是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立足方便群众诉讼,提档升级诉讼服务,设置安检区、导诉区、休息等待区、便民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网上立案自主服务区、法律援助及志愿者服务区等,努力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新增14块便民LED电子屏,配有5台自助终端服务器。“人民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金融调解站”累计调解成功案件88件。二是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可以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查收、约见法官、在线申请调解、申请执行等20余项事项。三是大力开展跨域立案改革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受理各类跨域立案案件,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网上立案成功324件,跨域立案成功3件,协助跨域立案5件。四是积极推行司法送达综合服务平台。稳步推进邮政集约送达工作系统与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电子送达深度融合,推动系统集合、功能整合,让“智慧送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利为群众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