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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卓有成效 普法细致入微
  发布时间:2020-07-31 18:11:25 打印 字号: | |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格尔木市法院始终立足格尔木实际和执法办案主业,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了职责明确,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员及职责分工,制订了五年工作规划;二是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将普法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会议通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做到了规范管理、分类建立痕迹档案;四是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形成了立足实际,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扎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利用全院“党建+业务”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集体学习,狠抓干警自我学习。注重抓“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适时组织干警学习深造,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2016年以来,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审判综合楼空间,投入资金打造了具有文化元素和法治内容的字画、图案,打造了法治文化长廊,为法院添加普法新景,塑造了法院文化新亮点。

  二是“以案释法”工作成绩明显。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普及法律,把普法寓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不断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得到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利用行业交易习惯、交易惯例化解矛盾纠纷,用当事人易于接受的处理方法调解矛盾纠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三、取得了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普法实效

  一是“走出去”“请进来”宣传教育成效好。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巡回审判”和法治宣讲活动,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次,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普法、释法活动2次,以案释法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实施“公众开放日”“院长接待日”等开放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在校师生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观摩庭审、参观指导500余人次。同时,将诉讼指南翻译为藏语和蒙语,选取本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用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利用重大节假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自2016年以来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达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二是“全方位”“立体化”普法网络作用大。在法院内,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立案窗口环节的普法宣传工作,完善诉讼须知、风险提示、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相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党员示范岗,加大对民族法官、双语法官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纵向上,畅通与海西州银行业协会、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司法局等对接渠道,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平台,逐步构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诉前解纷新格局。设立了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金融调解站”,在立案登记前先行调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累计移转调解案件215件,调解成功66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839件,成功率99.89%。横向上,利用“一乡一法庭”的桥梁,建立特邀调解员和审判联络员制度,将12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委会干部纳入特邀调解员和审判联络员队伍并建档,力促多元解纷有序推进。

三是“新媒体”“新方式”宣传阵地力度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逐步构建起具有法院特色的立体化普法宣传模式,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通过“两微一网”发布各类原创作品1000余篇,均被国家级媒体以及省、州、市主流媒体转载,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抖音、快手发布视频26个,累计点击量776人次,粉丝数359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法院模式,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我院审理的韩某等十四人涉恶案庭审直播点击量达90万余次,冶某等九人涉恶案庭审直播点击量达40万余次。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