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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  提效能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张勇  发布时间:2020-07-27 18:45: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持之以恒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始终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摆在首位,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精心部署,细化活动方案。为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院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计划,组织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教育,狠抓队伍建设。结合“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庆祝建党99周年和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同志讲党课,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贯穿于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

二、旗帜鲜明坚定政治立场,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一是加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每周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建+业务”集中学习制度,依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使干警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二是以案为鉴,强化教育引导。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了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筑牢了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三是交流研讨,明确努力方向。为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召开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暨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座谈会,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典型案例学习,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和反面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查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工作短板,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研讨,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认真检视,查找自身短板。对照张坚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及教训,列出详细问题清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反省,明确了整改目标。

    三、坚定不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充分发挥院督察室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二是不断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干警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有关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充分发挥审务督察在正风肃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节点和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动态监控,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