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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涉财产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5 17:0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涉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中,强化各类执行措施,执行到位154.6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2020年7月6日收到本地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感谢信。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多措并举加大对职务犯罪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踏石留印狠抓落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严格落实 《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尤其是在涉职务犯罪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执行力度,逐案形成具体方案,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截至目前,我院共计受理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2件,均已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达330余万元,并已及时返还被害人及上缴国库。

雷厉风行强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对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部分加大执行力度的决策部署,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在财产查询阶段,穷尽措施深挖财产线索,依法运用各项强制措施快速推进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办理进度,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在执行李某某、徐某某职务犯罪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中,为尽快挽回国有资产的流失,执行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通过细致入微的翻阅查询结果,发现网络查控中农业银行还未反馈查询结果,为进一步查实涉案财产线索,专门前往农业银行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询,账户内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立即采取冻结措施,成功冻结划拨涉案财产154余万元,使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以案为鉴叩问初心。在办理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过程中,在与被执行人沟通时,被执行人的悔悟使人警醒、引人深思,为广大执行干警提供了“以案为鉴”的生动案例,以办案为契机,教育和引导了广大执行干警要时刻筑牢廉政防线,不忘入职初心,珍惜现有职位,规范执行行为,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下一阶段,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着重抓好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刑执行力度,“以案为鉴”规范执行行为,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