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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德、
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作者:白春莺  发布时间:2020-07-08 18:10:11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青高法办〔2020〕30号)要求, 近日格尔木人民法院党支部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支部书记刘亚敏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和建议,要求党员干部根据检视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材料,为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全体党员首先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材料。随后院党支部班子委员围绕从严治党、支部发挥引领作用司法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教育3个方面全体党员围绕对党忠诚老实、违纪违法、滥用职权、贯彻落实“三个规定”4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反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整改目标。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注重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干净干事维护好自身形象,切实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院党支部书记刘亚敏强调,要继续深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措施和成效变成自觉,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