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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中失信“痛处” 恰到维权“好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6-22 18:43:40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是您案子上的某某被执行人,账号被冻结了,我马上还钱,能不能解冻我的账号...”

“法官,最近要出远门,但因为之前那个案子,把我限消了,买不了飞机票了...”

自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一批批的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消费后,越来越多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有力前行”的社会信用大格局,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击中失信“痛处”,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利用法媒银平台、微信公众号、电子报纸、广场大屏等多种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体化持续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范围,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行。截止目前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7人次,限制消费144人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2人次,采取搜查措施2人,拘传1人,拘留1人。

  

合力联动惩戒,形成社会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完善与金融机构联动机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与海西州银行业协会开展银法合作,2020年3月格尔木市各大银行均设立了“司法查询专柜”,开通司法查询、冻结、扣划“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与法院执行干警对接。联合市有关部门,针对700余名选举候选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失信记录查询,社会失信惩戒工作已进入常态化。

恰到“好处”,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综合运用网络查控平台“查冻扣”措施,活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消费、拘留拘传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强制措施,使被执行人生活中出行和消费受限制、信用受到影响,强力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目前已有7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及限行压力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还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向失信被执行人展开全面攻势,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