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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强力震慑 失信人主动现身
  发布时间:2020-06-11 18:10:3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把曝光我的失信信息撤下来吧,我家人在火车站对面的大屏还有微信朋友圈都看见了......”近日,“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赵某钦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曝光失信信息后主动现身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撤回曝光的失信信息。

    2012年9月,田某与赵某钦达成合伙协议,田某出资3万元,赵某钦出资7万元,合伙经营某电脑营业部,2014年双方在合伙过程中发生矛盾,无法共同经营,经协商,双方同意田某退伙,由赵某钦一人经营电脑营业部,赵某钦退还本金3万元,并支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的盈利1.86万元,后经田某多次索要,赵某钦推脱拒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起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6年8月31日前赵某钦支付1万元,2016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1.86万元,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2万元,如赵某钦未履行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笔支付义务,还应一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

    2016年9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赵某钦表示愿意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田某达成和解协议,可到了约定付款期限,被执行人赵某钦却又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进一步压缩其生活空间,被执行人赵某钦正式列入了“黑名单”。

    起初,赵某钦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还不以为然,不过是坐不了火车飞机,出远门大不了坐客车,做生意不能贷款,大不了找朋友借钱而已,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慢慢感受到了“黑名单”所带来的“无形压力”。直至近期在火车站正对面的邮政大屏上曝光的失信信息、微信上阅读量近万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帖子发出后,被执行人赵某钦才真正后悔当初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便主动来到法院,表示将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以求恢复其正常信用。

6月8日,被执行人赵某钦缴纳了最后一笔执行费,该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格尔木法院依法屏蔽了赵某钦“黑名单”。

在此,法官提醒:失信行为不可取,切莫因小而失大,颜面丢尽还限行,亡羊补牢尤未晚,及时履行且为真。

 


 
责任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