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强化矛盾纠纷前置治理责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发展理念,探索“两个一站式”建设路径,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司法保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和类型化专业性调解工作“第二道防线”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把诉源治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实现解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以非诉讼程序解决,集中力量解决更具规则性、指导性意义的案件。
三是坚持完善诉调一体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条件的个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健全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推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发挥纠纷解决的裁判规则引导、纠纷案例预判、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调解资源整合等作用。加强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在保证审判信息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大数据的挖掘应用。现已办理诉前司法确认案件4件,诉中司法确认案件4件。
四是坚持“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以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为载体,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工作。通过全国四级法院诉讼服务信息资源自动化汇聚和大数据管理,进一步利用高科技提升信息化水平,促进人工智能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深度融合与拓展应用,提升网上立案、跨越立案、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在线司法确认、案件分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人工运行的环节和时间,优化当事人的诉讼体验,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与效率。
五是坚持“分调裁审”一体化。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确定简案范围。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制作类案文书模板,全面运用智能语音、网上审理等方式提升审理效率。
六是坚持以道交一体化平台为先锋,完善类型化专业性调解机制。2020年5月20日,市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挂牌成立,标志着格尔木法院类型化专业性调解机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已成功调解1件案件。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除不适宜调解的以外,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并将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名册录入平台,方便当事人选择.
七是坚持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强化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作用。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健全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指派专人开展联络工作。建立健全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类型化专业性诉前解纷作用。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八是坚持拓展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功能。对接最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新平台,完成数据汇聚,打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和巡回服务“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