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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确定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和“自选动作”内容
作者:王金柱  发布时间:2014-03-07 10:25: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格尔木法院按照市委督导组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确定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和“自选动作”内容。

明确了“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活动主题。其中,“公正司法”是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司法为民”是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公平正义”是精神理想和价值追求。三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体现了法院工作的本质属性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所在。

经过认真研究,精选了四个“自选动作”作为活动载体:一是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坚定不移做到公正司法;二是树立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利益,真抓实干践行司法为民;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全面推进完善司法公开;四是坚持从严管理,突出能力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这四个“自选动作” 涵盖了法院2014年的重点工作,凸显了活动的主题,并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平台,把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很好地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相互融合、相互推动、共同提高的良性互动局面。
来源:格尔木法院
责任编辑:李涛